。Р 3、要切实把乡村建设规划放到重中之重,由中央给予扶持。乡村建设规划是乡村发展的重大缺项。现在不少农村的房屋建设还是请“地仙”来做。表明乡村严重缺乏规划人才。尤其是现一家一户各搞各的,想推进乡村的现代化、舒适化是不可能的。这一问题应当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来重视。一是国家要从乡村社会变革、解决三农问题等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研究出台《乡村规划法》。二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国家要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审查,坚决杜绝一些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绩项目的规划实施。Р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力度。针对农村居民点与集体独立工矿用地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是补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国家应该加大投入,作为重点工作抓好。土地整理所需投入很高,需要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资作为引导,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Р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参与和帮助。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制度,对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程度与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如村镇规划不论委托给什么单位承担,其中确定土地面积基数、规划耕地面积的调整与规划居民点占地面积等均需有县国土部门参与并审核,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规划必须有农业部门的参与并审核。Р参考文献Р[1] 张晓平,邹自力,帅菲.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规划探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年.第3期Р[2] 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Р[3] 姬冬梅, 李淑杰.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第8期Р[4] 张洪民,刘伟.新村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定位和思考——以安徽省阜阳市为例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第3期,第25卷. 2008.6.15Р[5] 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