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Р备注:食品经营设备是指在食品流通领域、使用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容器、用具、餐具等,包括用于冷藏、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用途的设施,如冰箱、消毒柜、货架等。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本人(单位)确保用于食品经营活动的设施设备、空间布局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条件和要求,做到食品的容器、工具和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Р本人(单位)承诺:本人(单位)对申请流通许可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Р申请人签字指定代表Р(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Р年月日年月日Р 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Р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Р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Р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Р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Р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Р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Р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Р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Р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Р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Р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