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不上森林面积增加和森林质量提高的步伐,如国有林区的防火设施大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年代修建的,不能满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林地和已逐渐成林的退耕还林林区的道路建设、林区防火隔离带、防火瞭望塔等基础设施难以适应森林防火要求。Р四、建议Р(一)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火灾对社会的危害性、保护森林对生态的作用等方面的内容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了解森林防火的意义,逐步改变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一些生产和生活习惯,自发地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环境。Р(二)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一是尽快完善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以利于森林防火工作正常运转Р和人员稳定,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完善以村为单位的防火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先锋作用。三是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管护员、防火队员和群众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国营林场的管理,妥善处理好职工的后顾之忧。Р(三)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改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各级政府应根据行政区内森林面积科学测算森林防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能正常开展;建立森林防火基金,专门用于各类突发性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和灾后重建工作,防患于未然。二是完善国有林场工区生活及办公设施、林区道路、瞭望塔和现代监测防控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民林区道路建设、防火隔离带设置等各类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改善,提高林区自身抵御火灾的能力。Р(四)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各类森林火灾案件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打击处理。对涉嫌失(纵)火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