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经费4.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应急经费17万元;省级投入19.9万元;县级投入45.62万元(县财政专项经费11万元,县林业局拨款11.22万元,县级补助专业扑火队经费20万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补助挂钩单位3.4万元);乡镇、林场筹款41.91万元。主要用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增设季节性巡山护林员、维护和新建防火设施设备、购置扑火物资储备、扑救森林火灾等。在资金使用管理上,由县林业局统一管理,单独记账,做到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使防火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Р(五)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狠抓落实Р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指挥办事机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并设常务副指挥长和专职副指挥长,成员单位23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有5名办公人员(含驾驶员1名),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设森林防火指挥所,乡镇长或分管林业的副乡镇长任所长,由7 名成员组成,乡镇指挥所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并设兼职主任1名,兼职调度统计员1名,宣传员1名。Р2.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我县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森林火灾处置制度》、《森林消防值班制度》、学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火险分析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了防火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县、乡(林场)月工作报告制度,高危火险期火情日报制较好实施;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及时转发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做到不漏岗、不脱岗。同时认真收集材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报表、汇报工作进展,指导、协助和监督基层单位做好防火工作。Р回顾2016年春防期我县森林防火工作,面对百年一遇的严重旱灾、高森林火险天气持续时间最长、森林火情多发的严峻形势,全县各族人民、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各项考核评分标准,我县自评分为99分,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