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的评估办法按照《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Р2、上季度被拆迁房屋邻近普通商品房均价和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由市国土房产局提供,并在发布拆迁通告时予以公布。Р被拆迁房屋邻近普通商品房是指同一区域,与被拆迁项目用地红线直线距离最近的普通住宅商品房项目。Р3、拆迁区域划分:(1)思明区、湖里区;(2)集美区;(3)海沧区;(4)同安区;(5)翔安区。Р(四)被拆迁户人口的认定Р1、符合计划生育出生、在校大中专生、现役士官和义务兵、婚嫁、劳教释放人员等正常入户,应计入被拆迁户人口。Р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计入被拆迁户(人)口:Р(1)已被拆迁安置的户(人)口;Р(2)一类区:2003年6月30日村改居后迁入的户(人)口;其他类区:2003年8月1日全市取消农业户口后迁入的户(人)口;Р(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Р(4)各区认为不应计入的其他户(人)口。Р四、关于政策衔接问题Р(一)二、三、四类区细分等级时,应做好区界补偿标准的衔接。Р(二)按市政府原有政策规定执行的征地拆迁项目,各区原有标准与市政府规定不一致的,应严格按市政府规定执行。Р五、关于征地拆迁工作经费问题Р《意见》第9条规定的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包含征地工作经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经费。厦府办[2003]186号文第四条规定的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标准不再执行。Р六、关于2002年12月1日以后建造的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认定问题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可认定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建造的无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应一律依法强制拆除,不给予任何补助或奖励:Р(一)经行政执法部门巡查发现并开具制止违法建设通知书的;Р(二)2003年1月、2003年3月快鸟卫星影像图无影象显示的;Р(三)经公示后被举报查实的;Р(四)其他可以证明属2002年12月1日以后建造的测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