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为配售原则,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参与网下配售和网上申购。由此带来以下问题:(1)新股溢价现象突出;新股发行溢价率偏高说明我国现行发行制度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证券市场风险与收益平衡。询价对象和其他投资者利用其资金优势,实际上已垄断了新股发行份额,进而在二级市场上炒作,造成认为的高溢价,这样又会进一步造成资金在一级市场上囤积。(2)新股发行制度过度向机构投资者倾斜,有违公平原则;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存在着明显的机会不均等。机构投资者有做高上市价格的动力,并将风险转嫁给二级市场。(3)吸引大量资金囤积于一级市场,不利于金融体系与经济运行的稳定。由于新股发行在时间安排上无固定节奏,大量资金在银行等信贷系统、股票市场间无序流动,必会加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Р改革方向: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新股发行中来,只有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新股发行制度,才能真正的实现保护投资者公平权益的目的。РDR: 存托凭证: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一定数量的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股票凭证)РADR:美国存托凭证РGDR:全球存托凭证РRADR:144A规则下的ADR,是由美国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为发行公司发售股票,无须在SEC登记。通过一个电子交易系统在QIB中进行私募发行、再出售和交易,在保管信托公司进行清算交割,因此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Р基础证券:指的是直接从实物资产演变而来的金融资产。РDR发行中存托银行、保管银行的职责:Р存托银行的职责:发行存托凭证。当基础证券被送入托管账户后,存托银行应向投资者发行存托凭证;在存托凭证被取消时,应将基础股票重新投放当地市场Р过户代理及注册服务;Р协调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关系,为筹资者和投资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Р保管银行的职责:原始股票的保管银行,必须是存托银行的联行或代理行Р主要责任是保管基础证券,退出流通领域、到期解冻。РDR发行的基本原理:(自己找吧,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