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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风险应急预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织领导及机构Р1、劳动纠纷风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Р总指挥:集团主管副总经理Р副总指挥:集团常任法律顾问、各公司总理Р成员:行政管理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Р2、按职责分类,下设两个小组:Р(1)沟通调解组:Р组长:发生劳动纠纷单位的总经理(集团主管副总经理)Р组员:发生劳动纠纷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人事专员(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Р(2)劳动总裁组Р组长:集团主管副总经理(经营单位行政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Р组员:集团常任法律顾问、人力资源部经理(经营单位办公室主任)Р五、应急处理Р1、在接到突发纠纷信息后,沟通调解组在详细了解劳动纠纷情况的基础上,负责对事实真相进行调查核实,并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力求内部解决,尽力缩小影响范围;Р2、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要详细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要求,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听取组长的意见和指示。组长有明确要求和意见的,要按组长的指示执行,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Р3、当纠纷无法以调节形式进行内部解决,特别是当事人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总裁组负责代表公司依法参与仲裁;Р4、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掌握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要求及目的;了解掌握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包括家庭配偶及子女情况、经济情况、主要的社会关系、身体健康状况等等;Р5、人力资源部要进一步调查了解事实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掌握细节情况;要了解掌握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律条文;Р6、认真研究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劳动法中相关法律条款的逻辑关系;Р7、做好执行仲裁的准备。特别是败诉的准备;Р8、满足员工的合理化要求。对一些不影响公司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形象的员工合理化要求,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经相关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复后,能够满足的,要尽可能的给予满足和解决。对于影响公司利益,不合理的要求,人力资源部经理要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并坚决给予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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