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扬及奖励;Р三、奖惩措施Р3.1各事业部、各部门及驻外分支机构可采取多样化的方式提出降本增效方案,如:以内部组织召开讨论会的方式、PK赛的方式、茶话会方式、进入基层了解、企业调研方式、运用网络搜索等方式;Р3.2被采纳建议的实施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执行进度、任务要求;Р3.3工作小组负责对各部门上报方案进行初审,并在初审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估,对于通过评估并采纳的建议,公司将给予奖励:Рa.所有采纳的建议都将公布平台,给予通报表扬;Рb.对于采纳的常规性建议,以部门为单位按照被采纳建议数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3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Рc.针对本次提出的亮点或重点建议(即以前未提出过,并且预计能取得良好效益的建议)将每条建议奖励Р800元。Р3.4工作小组每月以工作计划的形式对各实施方案进行跟踪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对于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执行较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Р3.5工作小组在各实施方案实施后半年及一年,评估小组将从获得的效益、完成度、执行情况等纬度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方案实施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根据实施效果分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1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500元;鼓励奖若干,奖励200元。同时对于取得重大效益的建议提出部门给予追加奖励,每条奖励500元。Р3.7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及时提交降本增效建议和认真执行采纳的方案。如发现未按时上交降本增效建议的,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500元处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按时完成的,将按照部门工作计划未完成计算(每未完成一次扣绩效分6分),并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500元处罚。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建议和方案执行。Р Р降本增效工作小组Р201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