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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1)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利辛县)中职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Р中职学校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给予学校全额补助。民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Р校内资助。中职学校从事业收入提取5%的经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书本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Р中职学校孤儿学生免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城镇低保户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②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③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非农户口家庭;⑤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⑥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⑦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两个女孩户且经济困难家庭;⑧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Р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实事求是提出资助申请。申请享受资助程序:申请人向学校提供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签章的《淮南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班级评议→班级公示→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市(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备案→学校公示→办理资助银行卡→发放资助资金。Р学生资助是国家一项惠民工程,政策性强,请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具证明,在本表签字签章,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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