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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Р 第六条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局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Р 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Р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Р (二)局长每年要与全局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Р (三)分管领导每年要与分管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Р (四)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它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Р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Р 第八条领导与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Р 第九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Р 第十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Р 第十一条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Р 第十二条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Р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扣发年终奖;Р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年终奖50%。Р 第十三条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Р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以局党组研究的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研究被发现的,扣发该责任人全部年终奖,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处理。Р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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