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和个人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或偏差,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Р 4、以效能监察为手段,推进效能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是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机关效能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机关效能投诉热线和投诉箱,制定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理顺投诉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二是加大效能建设的督查力度。一方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有关人士中聘请效能建设监督员,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另一方面,针对群众举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对有违规违纪行为,区分情况严肃处理,确保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把机关效能建设的评判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坚持对办理效能投诉情况定期公布,努力增加工作透明度。Р 5、以职能部门为主体,构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机关效能建设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成员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效能建设形势,分解和落实督查督办任务,努力增强工作合力。实际工作中应“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既要“自上而下”,统一组织,协调整合,整体推动,又要“自下而上”,充分调动各效能主体的主动性和创新实践能力。只有上下积极行动,机关效能建设才能取得整体效果,才能具有活力和生命力。各级“一把手”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对本单位效能建设负总责,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带头清正廉洁,实事求是,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意见,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本系统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