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一、做好高危岗位个人安全监测档案放射科做好放射剂量监测,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务部。二、职业暴露及时上报、处理定期对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职业暴露未及时上报及处理的情况。三、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若发现作业流程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五、医务人员做好职业安全防护1、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做好职业安全防护。2、各临床医技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3、各临床医技部门应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4、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六、积极进行整改1、若发生职业危害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