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达到不断持续性改进的目的。 Р三、各科室(部门)对此项监测工作,要务真求实,对不合格项目应如实上报。避免单纯追求合格率,而虚报、闹假、走形式。经核实将按奖罚条例进行重罚。 Р四、检验科(细菌室)应保证对全院各科室(部门),监测所需合格采样试管、培养皿的供应,并每月做无菌试验。按要求做到培养时限准确、中和剂添加正确、报告结果规范。Р五、感染控制科对全院重点科室(部门)的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并开展随机抽查采样监测。各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Р六、环境卫生学监测报告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监测。Р1、每月重点科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供应室无菌区)应对环境卫生学监测一次。Р2、对普通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科室每月监测一次,院感科每季度抽查监测一次。Р3、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Р4、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0—1995)Р(1)Ⅰ类环境卫生学标准(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空气≤10cfu/m3,物体表面≤5cfu/ cm2,医务人员的手≤5cfu/ cm2。Р(2) Ⅱ类环境:(普通手术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室、重症监护室)空气≤200 cfu/m3,物体表面≤5cfu/ cm2,医务人员的手≤5cfu/ cm2。Р (3)Ⅲ类环境:(治疗室、换药室、供应室清洁区、急救抢救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空气≤500 cfu/m3,物体表面≤10cfu/ cm2,医务人员的手≤10cfu/ cm2。Р(4)Ⅳ类环境:(传染科及病房)物体表面≤15cfu/ cm2,医务人员的手≤15cfu/ cm2。Р以上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