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升华。我们要深刻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内在联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着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使法律和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协同发力。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Р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联动和集成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的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社会系统的组织化程度,提高社会系统运行的质量和水平。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发力。深刻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关系,深入剖析当前影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主要原因,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