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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浅谈市场经济社会的民主建设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5]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扩大、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选、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等重大改革,为人大的崛起奠定了制度框架。2000年立法法、2006年监督法的先后问世,则为人大的两大基本职权进一步提供了制度支持。到2008年,我国现行法律已有229件,地方性法规7 000多件,现代法律体系基本成型。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人大作用凸显,功不可没。而且,随着地位的提高,人大不再是一个仅具象征意义的“表决机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1986年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草案、1992年对兴建三峡工程议案的表决、1997年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表决,1999年对《公路法》的审议等一系列案例中都表现出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往“橡皮图章”的形象正在发生改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基础性工程的作用。Р 第三,基层民主选举和自治启动,亿万人民亲历了民主政治的实践。“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超越西方式民主,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通过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形成一种非政党竞争的民主体制。”[6]1980年初,广西屏南乡合寨村经村民自发投票选举,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由此拉开了村民自治的序幕,并被1982年新宪法所确认。其后,被称为“草根民主”的村民自治全面铺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87年试行,10年后经修订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包括“海选”在内的农村基层民主探索不断涌现,选举竞争被广泛引入中国农村社会,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改革开放30年,我国农村普遍完成了六至七届村委会选举,平均参选率约80%。“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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