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医院门诊药房社会化政策实证分析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发生纠纷,不仅与医院有关,同时也与药品经销企业有关。如图所示:剥离前剥离后医院医院药品经销企业?医疗纠纷?药品纠纷医疗纠纷?药品纠纷?门诊患者门诊患者?医院特别担心,因门诊注射用药所引发的医疗纠纷。门诊注射用药品,约占整个门诊药房药品的48%左右,药品经销和治疗操作分离后,如发生注射意外很难分清责任。比如引发输液反应的有可能是药品本身原因,也有可能是一次性注射器(或输液器)不合格,或因医护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如果不分清责任,患者的矛头仍然会指向医院。另外,由于病人在药店购买的需皮试后才能使用的注射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厂家、批号不一定相同,则医院每给一个病人注射前,就需要重新配置一次皮试液,这给医院和患者用药带来很大的麻烦。这些问题将导致医院不愿使用患者从药店购买的注射药品,患者为避免麻烦,不去药店购药,而到医院住院药房或医院急诊药房购药的情况发生。因此,若上述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会增加患者的麻烦以及处理医疗纠纷的难度。医院门诊药房剥离后的人员安置问题根据对我省18所医院686名药剂科人员关于对医院门诊药房剥离看法的问卷调查,结果见表7。表7关于对医院门诊药房剥离看法的问卷调查调查单位中对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持反对态度的药剂科职工占96%,本人不愿意离开医院岗位的占98%。以上调查可以看出,医院门诊药房剥离后的医院药剂科人员安置问题,将是此项改革的一个难点问题。主要原因是:第一,由于医院门诊药房人员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一旦转变身份成为企业员工,其所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自然也就随身份的变化而变化。就目前在工资收入上进行比较,医院门诊药房人员的收入要比药品零售企业的职工收入高,因此,医院门诊药房人员没有谁愿意放弃目前的身份和收入自愿成为药品零售企业的员工。第二,此次改革只将门诊药房部分进行剥离,保留住院药房和制剂室。随然药剂人员也只能是部分剥离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