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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费用管理规定(试行)(3页)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过备用金直接支付。Р2、项目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原则上应由至少两人共同办理(至少应保证洽谈、付款等重点环节有人监督),陪办人员应在办理完毕当即在发票背面签名,特殊情况只能一人办理的,需事先征得项目公司负责人同意。Р3、项目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备用金管理员通过备用金予以支付后,统一送公司进行审批报销,每月至少报账一次,对超过一个月报账的费用应书面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报销。Р4、项目公司对发生的所有费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建立订本式明细账记录备用金的收支情况。Р5、严格区分食堂费用和管理费用,食堂费用原则上由项目公司管理,财务部进行监督。食堂费用应按月清算,不得节余,一经发现节余,将视同“小金库”,除没收节余资金外,按“小金库”相关规定上报公司处理。Р6、项目公司收取的各项罚款、废旧物资收入等收入上交分公司财务,不得私自“座支”或截流。Р五、立项管理Р1、下列预算内费用无须事前单独立项,开支后直接按报销程序办理,但项目公司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履行必要的事前内部审批程序:Р(1)通讯费、水电费、饮用水、车辆使用费(大修理费除外)、邮寄费;Р(2)日常发生的单次金额500元以下的材料印刷、资料、证照年检费、印章刻制;500元以下的招待费须口头或短信方式向分公司总经理请示。Р(3)调入或新聘员工的差旅费。Р2、其他费用均要求进行事前书面立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事项。特殊或紧急情况需事先口头或电话请示,经同意后可事后补报书面立项。Р立项审批程序:申请人→部门负责人→项目公司负责人→财务副总监→总经理→申请人;Р六、报销管理Р项目公司发生的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所有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审核后报分公司审批。Р1、正常立项及未立项费用:申请人→部门负责人→项目公司负责人→财务副总监→总经理;Р2、超立项审批额度、超标准费用必须说明原因:申请人→部门负责人→项目公司负责人→财务副总监→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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