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即文件的保管者处以 100 元/次/ 份的罚款;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同处以 100 元/次/份的罚款。 6.6.1.2 机密程度为“绝密”的文件,对一直接责任人,即文件的保管者处以 200 元/次/ 份的罚款;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同处以 200 元/次/份的罚款。 6.6.2 对于公司文件下发后,部门内部未按要求进行宣贯,在相关工作的执行中出现问题的,将对部门负责人处以 50元/次的罚款。 6.7 公司文件格式和行文规则 6.7.1 公司文件格式 a)公司文件一般由文件编号、标题、机秘等级、受文部门、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发文部门等部分组成。 b)公司文件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司文件主要内容并标明公司文件种类。 c) 主送部门指公司文件的主要受文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制度类文件必须注明主送部门,并将主送部门置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 居中排列。有些不便于在首页列出受文部门的公司文件,如公告、通知、通报等文件, 受文部门可以不在公司文件中体现,但需在《发文申请审核表》中明确。受文部门一律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d)公司文件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e)公司文件成文日期以总经理签发批准日期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日期为准。 6.7.2 公司发文行文规则: 6.7.2.1 公告、通知、通报等书写格式见《公司文件书写格式》附件六(通知、公告、通报) 6.7.2.2 公司制度,具本格式见《公司文件书写格式》附件七(制度) 7.相关附件 7.1 附件一:《发文申请审核表》 7.2 附件二:《公司文件下发流程》 7.3 附件三:《公司文件发文签收表》 7.4 附件四:《公司在用文件目录表》 7.5 附件五:《公司文件调阅单》 7.6 附件六:《公司文件书写格式》(通知、公告、通报) 7.7 附件七:《公司文件书写格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