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长株潭幼儿园Р食堂投诉管理制度Р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加强对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此幼儿园食堂卫生投诉管理制度。食堂卫生投诉处理具体由食堂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收集投诉意见。回收对投诉意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反馈、督促、整改和追查有关人员责任。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食堂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被投诉的责任人,经查实违反有关食堂卫生规定和要求的,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有关责任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意见,同时幼儿园对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Р 二、对经教育没及时进行整改或有严重工作失误的食堂工作人员,幼儿园将不再允许其在食堂工作,并立即调离食堂。Р 三、根据投诉情况,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小组应及时召集食堂管理负责人开会,对食堂卫生进行分析和督促整改,从而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Р 四、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诉人意见,直至满意为止。Р 五、如有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对幼儿园食堂进行投诉的,食堂食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如下工作。Р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发放、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Р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Р 3、保留造成食品中毒或有可能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Р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材料和样品。Р 5、落实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Р 6、配合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分析引起的食物中毒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Р长株潭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