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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201KB

文档介绍
教育部将组织制定国家体系的相关政策,加强对联盟和各地工作的指导,组织Р审定相关标准规范;支持国家平台和国家体系枢纽环境的建设、运维与服务;开展工作督导和绩效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省级体系和体系内各级平台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好省级体系和体系内各级平台的建设、运维和服务以及资源审查与安全保障责任;要协调、整合电教、管理信息、仪器装备、教研和师训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应用,将基层和学校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深化应用、融合创新上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电教、教研、师训等部门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深入研究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模式,指导本地学校和师生用好网络学习空间和数字教育资源,提升教学水平与学习效果。Р(二)建立协同机制Р国家体系的建设、运行和服务是建立在构成国家体系的国家平台、各省级体系的紧密合作基础上的。国家平台和省级体系间、不同的省级体系间要通过联盟等形式构成一种新型的协作伙伴关系,在明确体系各方权责的基础上,通过共建共治、协作配合实现并共享国家体系的服务功能。Р(三)强化绩效评价Р要坚持应用导向,强化绩效评价。要聚焦服务教育改革发展,从资源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对支撑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评价国家体系建设与应用的绩效,以绩效评价促进服务质量与水平的提升。联盟要建立相应评价指标,充分利用国家体系枢纽环境所储存的信息,对联盟各成员资源接入与服务、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服务的绩效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并公布评价报告。教育部将适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整体评价。Р 教育部Р2017年 12月21 日Р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政法司、教材局、基教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开放大学、电教馆、信息中心Р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2 月22日印发Р(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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