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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人才发展规划和措施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为导向,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交流、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设立研究生培养基地,加快专业学位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步伐。实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科研项目定期发布制度,聚集项目所需优秀人才。加强重点学科、博士点、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的项目免征各项行政性收费,并加大资助力度。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个人自主创新,对申请专利费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扶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办科技型创新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格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国内外经济组织在疆设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Р(三)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政策Р围绕自治区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的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制定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政策,以柔性流动为主要方式,建立完善内地专家来疆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其子女就学、配偶就业、购买住房、户口迁移、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优惠。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安家费和科研经费补助,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支持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创新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奖励股权期权、成果有偿转让、利润分成等多元化分配方式,鼓励引进人才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不受编制和岗位职数限制。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列入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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