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党员一样。Р (3)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交人事科存入个人档案。Р附:党员发展工作流程Р1、本人书面递交入党申请书。Р2、经党小组推荐(28周岁以下需团组织推荐)。Р3、支委会研究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考察一次。Р4、及时安排被列入重点培养的对象参加厅业余党校统一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短期集中培训。Р5、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于每年底向院党委报批,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Р6、支部进行政审。Р7、支委会讨论同意发展。Р8、支部向院党委申报预审,备齐七种材料。Р9、医院党委进行预审,研究同意发展工作。Р10、党委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发展党员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医院党委同意。Р11、支委会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Р12、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Р13、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Р14、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Р15、支委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Р16、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出决议。Р17、支部将有关材料报院党委审批。Р18、院党委组织委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同本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Р19、院党委集体审批,批准为预备党员。Р20、院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Р21、通知支部和本人、张榜公布,发放《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Р22、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Р23、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考察,每季度考察一次,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Р24、一年考察期满后,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Р25、支委会按规定进行"公示",并讨论研究转正有关事宜(含审看个人提交的转正申请报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和党小组会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