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锅炉等用火,必须专人值班,做好防火监护工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Р4、如因违反规定酿成火灾事故者,将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及行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Р第二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Р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Р2、对于检查要求当场整改的就要立即整改。下列行为应当场改正:Р⑴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Р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Р⑶防火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Р⑷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Р⑸防火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Р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由防火管理归口部门开具整改通知,报告防火安全责任人或防火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并由被检查部门责任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限期,并负责落实整改;Р4、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Р5、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函告防火管理归口部门,提出复查。由安全检查人员复查合格后并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或防火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Р6、对公安防火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单位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后由单位管理人员向公安防火机构报告整改情况,申请复查。Р第二十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Р1、必须懂得储存物品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做到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留有通道,不得超过储存量;Р2、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明火;Р3、库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保持整洁;Р4、库内物品堆垛必须保持“五距”:即柱距、墙距、顶距、间距、灯距,保证通道畅通;Р5、库内电气线路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碘钨灯。Р第二十七条防火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Р1、按照要求对灭火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位置、检查维修单位、更换药剂的时间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