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处置 6.1.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森林公安分局牵头、林政资源科参与案件侦破、调查报告撰写。火灾过火面积及受损情况[键入文字] 原则上联系专业公司勘验;确需由林业局负责勘验的,具体由林政资源科牵头,森林公安分局参与,若人员不足, 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其他科室人员参与。[键入文字] 四、森林防火检查督办制度 1 、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村居委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层层签订责任书,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2 、护林巡查员在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必须到野外进行巡逻检查,坚决禁止烧地堰、上坟烧纸、放鞭炮等野外随意用火行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马上向所在乡镇报告,同时协助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3 、森林扑火队员必须努力学习森林防火扑火知识, 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和扑火技术,在森林防火期内,坚守岗位,时刻准备扑救森林火灾。 4 、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及森林景观为主体的风景旅游区内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5 、每年十月份进入防火期,在重点节日:清明节、重阳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期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6 、进入防火期,要严格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经过批准的野外生产用火,要严格按照规程实施,并落实好用火责任人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7 、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封山育林制度,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违规用火者严加惩处,在农事用火高峰期、清明节等高火险及事故多发时段,要采取超常规措施,死看死守,力保安全。[键入文字] 8 、切实做好值班和火情调度工作。森林防火期内各部门、必须坚持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火情动态、火势发展、气象条件、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信息上传下达畅通。 9 、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不瞒报、不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