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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的目前状况与存在理由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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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径,相应分出不同等级。这样也可更清楚地了解各地现代农业的不同的发展水平,国家的政策扶持也就有了明确的对象。Р (三)新型主体的需求和金融保险的供给有矛盾Р 一方面,新型主体对贷款和农业保险有更加强烈的需求。新型主体普遍规模大、投入高,有紧迫的资金需求。上海松江的家庭农场由于规模适度,所需生产投入不大,家庭流可以满足生产资金需要,贷款需求压力不大。而在山东、河南、湖南等地,种粮大户和其他新型主体的经营规模往往很大,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有较强的贷款需求。此外,新型主体面对的自然风险大、潜在损失大,对农业保险也有很强的需求。小规模农户即使全部绝收,损失也不是很大,而新型主体则完全不同,他们几乎把全部身家都压在农业经营上,一旦出现巨灾,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因此,他们特别需要农业保险的支持。目前,主要的大田作物和部分养殖业已经有了政策性保险,但一些区域性特色产业保险或者没有或者刚起步。Р 另一方面,金融保险机构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顾虑重重。这主要有两个理由。一个是农村贷款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流转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种粮大户的机械设备抵押率只有20%,至于生猪、奶牛等,更不能作为抵押物。如果大户之间联保贷款,最多也只能贷款20万元,仍有很大缺口。还有一个理由是农业保险发展面对多方面制约因素。除了自然风险大,操作成本高、程序繁琐也是保险机构颇感头痛的事情。目前农业保险费率偏低,经营风险高,而且由于涉及千家万户小农,承保的面积、保费、保额、户数、投保人、一卡通号等数据都需要逐一核实无误,工作量太大,公司和政府部门都要投入极大的人力物力,核损定损理赔的压力很大。财政保费补贴周期长,一般年底前才拨付,而公司此前要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可能造成公司流中断。Р 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课题组Р 课题负责人:王树勤Р 课题组成员:王沈京汤星颐申学锋胡大明宗宇翔Р 报告执笔人:申学锋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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