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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族地区法制建设问题研究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伍存在力量相对薄弱,法律专业人员紧缺,业务工作能力亟需提升等问题;在法制工作干部的工作作风上,仍存在脱离群众,难以深入基层,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需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法制工作的公信力。对于群众提出的法制难题,规划时间表,推行到倒排机制,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对于一时间难于解决的,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解释,获得群众的理解,只有通过高效的工作效率的沟通机制,才能提升法制部门的公信力。二是强化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建设,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充实法制队伍,壮大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制力量。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健全考评晋升渠道,打造法制人才“洼地”。三是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沟通。法制工作干部要俯下身子、慢下步子,深入到群众之间,了解群众法制需求,解决群众法制难题。Р5、健全法律援助机制Р在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不足,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织密法律援助网络,建立覆盖乡镇的法律援助网络,在工会、妇联、青协等组织成立法律援助机构。二是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审批机构,方便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提高伐竹援助效率。Р四、总结Р以甘肃少数民族地区为对象,进行了法制建设的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出影响该地区法制建设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强化法制宣传、建设法制队伍、健全维权机制等对策,为甘肃少数民族的法制建设提供了优化路径。Р参考文献:Р[1] 杨顺清.关于健全和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思考[J].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7(03)Р[2 田代武.关于散居少数民族法制建设的思考[J]. 民族论坛. 2010(01)Р[3 陈凤林,余正梅.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民族法制建设的思考[J].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 2011(03)Р[4] 冯广林.论民族法制的监督保障机制[J]. 经济研究导刊. 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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