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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研究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顶用上房草(俗称小叶草)铺盖。后来改建的新房多为两间,外屋多为厨房或炕,安置锅灶,烟囱不建在屋顶上,而是建在房子的一侧,早期多用空心整木,后来也可用木板围成。Р 2.2帐篷式住宅Р 在我国北方生活的民族,大多数是以游牧生活为主。这就不约而同的形成了一样特殊的建筑形式。帐篷式帐篷式的杰出代表是蒙古族的蒙古包。蒙古包又叫毡房,是蒙古族牧民世代居住的一种圆形的住所。蒙古包大小不一,一般直径4米、高2米,由木栅栏和白毛毡构成。周围的栅栏是用红柳枝做成的,呈斜方格,可以折叠。栅栏外包以白羊毛毡。圆形顶篷上开有直径约80厘米的天窗,上面盖着一块可移动的毛毡,白天打开通风和采光,晚上或雨雪天可以遮盖。由于蒙古包对大风雪的阻力小,门窄而小又紧连着地面,雪不易堆积,因此适用于草原牧场使用。此外,蒙古包还便于拆卸和搬运,两个人用不了一小时便可安装或拆除。Р 除蒙古族外,居住在东北辽、吉、黑的很多少数民族,由于生产、生活的游牧性也创造了他们的特殊建筑形式。如: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的仙人柱(又称撮罗子),它一般是用几十根桦木杆子支起一个圆锥形木架,周围盖上桦树皮或兽皮。每一仙人柱可住六人,里面三面是床,一面是门,当中有一火坑,上吊一口带耳的小铁锅,屋顶开一小孔,以便出烟和空气流通。Р 从建筑学历史说,不同的文化孕育出不同的建筑风格。当中原汉人熟练于建造以山墙和长屋檐为特点的土木结构房屋的时候,当古希腊、罗马人建筑宏伟圆柱和三角屋顶以及后来的欧罗巴人精于修建哥特式和巴洛克式大型宗教建筑的时候,生活在中国东北白山黑水之间的各少数民族也创造了他们独一无二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信号,质朴率直、因地制宜、融于自然。用这些词来形象表达北方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品格,虽不尽全面,但多少可代表某种精神。北方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有着中国建筑的共性特点,但也因独特的民族、独特的地域,形成了自身的地方性、自然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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