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市场的前提下,实行基准定价、单项议价的收费原则;Р3、在维护工程保函秩序的前提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性价比的竞争原则。Р第二十一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担保收费标准是:Р1、工程投标保函,担保费为保函金额的0.8~1%,留置金为2000~3000元/单;Р2、工程履约、支付、预付款等保函,担保费为保函金额的1~1.5%/年,反担保金为保函金额的10~15%;Р3、工程履约、支付、预付款等保函,不收取反担保金的,应收取留置金,留置金为10000~20000元/单;Р4、工程履约、支付、预付款等保函,应先收取项目受理费,再从保函担保费中扣除,受理费为保函金额的0.2%。Р第十章工程保函专业技能Р第二十二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要求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学习工程保函专业知识,提高工程保函专业水平,掌握工程保函专业技能。Р第二十三条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需要学习的工程保函业务知识主要有:Р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Р2、工程民用建筑和其他大型专项建筑基础知识;Р3、银行保函、工程保险及工程担保专业知识;Р4、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相关知识。Р第十一章工程保函优质服务Р第二十四条我司开展工程保函业务的首要目标是在建筑行业树立工程担保规范运作、专业服务的品牌,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只有提供优质服务才能在同行业竞争中取胜,实现客户的经济利益和我司的经营效益。Р第二十五条我司从事工程保函业务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需要遵守的工程保函服务规范主要有:Р1、诚实信用,保守秘密;Р2、专业咨询,认真细致;Р3、保障质量,提高效率;Р4、客户至上,热忱服务。Р第十二章附则Р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工程保函业务的经营管理。其他保函业务我司再另行规定。Р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我司负责解释。Р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