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Р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Р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山东省劳动合同规定》Р 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Р 第八条劳动纪律Р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Р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Р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Р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Р Р⑴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Р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Р Р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Р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Р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Р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Р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Р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Р ⑷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Р ⑴在试用期内的;Р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⑷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Р 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