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的指导教师对照优秀、合格的标准考核评价学员学习。 1.合格学员基本要求 2.优秀学员评价标准(1)学习过程中获得较多奖励分的合格学员; (2)除完成专题学习的基本任务外,还积极参与其他各项学习活动,例如在线研讨区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发表有价值的观点,在“问答”栏目中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或者回答学友的问题等; (3)撰写并提交了高质量的专题作业,作业受到指导教师或者省课程团队专家推荐,或者被省课程简报引用; (4)积极参与研修组的各项研讨活动,在学习园地的协同主题研讨和磨课计划的研讨中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5)热心为班级服务,主动帮助他人,得到指导教师和学员的广泛认可。 3.学员奖励分评分标准(奖励分仅用于评优参考) (1)专题作业、发帖被指导教师、省及以上专家推荐、被省课程简报引用、被设为资源分别加1、3、5、10分,研修组长分别加1、2、3、5分; (2)磨课计划被指导教师、省及以上专家推荐、被省课程简报引用,本组学员每人分别加1、2、5分,研修组长分别加1、3、10分; (3)发帖被设为精华加1分; (4)个人文章、随笔感言或研修总结被推荐加2分; 4.评价和奖励办法(1)合格学员的考核,由研修平台跟踪学员学习情况,反馈学员参与研修学习的相关数据,然后由研修平台依据合格标准自动认定。(2)学校依据优秀学员评价标准,在合格学员中推荐优秀学员,报本县(市、区)指导教师小组综合评定,并由县(市、区)教师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推荐比例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3) (4)优秀学员由省项目办表彰奖励,并在山东教师教育网公布。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表恶意评论或把账号授予他人代为学习者一律视为不合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表恶意评论、抄袭别人成果的作业和帖子将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退回作业或删除帖子。说明:含有上述内容的学员工作手册将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研修平台提供下载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