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能使领导干部理性、谨慎用权,从而减少腐败的风险。Р 4、延伸监督触角,将监督的关口前移。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监管范围,通过鼓励群众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违规利用公款吃喝宴请、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生活奢靡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行使到哪里。Р 四是严查重治,突出查案的威慑力,达到谈腐色变Р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只有惩处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执行力。只有抓好从严惩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才能有效的增强执政能力,只有抓好预防,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违法违纪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保护干部、锻炼队伍,因此,必须要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以严厉的惩腐手段惩治腐败分子,使廉者自觉律己,贪者自觉收敛,以达到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在社会上达到谈腐色变。首先把握查案重点,建立办案协调、联动机制,整合资源,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严查重查一批大案,对犯案者重惩,防止“以物效尤”。其次要拓宽案源渠道,针对作案手段复杂隐蔽化特点,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办法,将查案工作和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纠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出击,积极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第三要对不同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都处以不同的处罚,除了采用党内、行政和刑事上的处罚外,还要加大经济清算力度,努力建立一套“伸手必被捉”的惩腐机制。要把违法违纪分子以权谋私的收入全部收缴上来,并处以必要的罚金。要改变那种“政治上受损失,经济上得实惠”,“人进去了,钱留下了”,“牺牲一个人,幸福一家人,甚至幸福几代人”的现象,要做到政治打击、经济清算双重并举。同时,对一些达到一定数额款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腐败者给予开除公职,永不任用,将腐败分子永远清出权力部门,不给腐败分子有新的腐败机会,新的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