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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质管部工作内容与拆分标准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172KB

文档介绍
令密码的唯一性、系统自动控制权限Р(4)采购内容的实现受控于基础数据库Р(5)采购内容确定后,自动生成采购记录,接受质管部监控,可由收货、验收岗位查询,调取数据Р(6)无质量保证协议,运输协议不能生成要货计划Р(7)系统拒绝生成计划时,应显示原因Р(8)特殊管理药品采购,实行渠道控制Р(9)从批发商采购药品,实行经营范围、合法资质自动识别。Р信息部Р质量管理部Р销售管理部Р第六十六条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Р第六十七条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Р第六十八条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Р第六十九条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形,企业可采用直调方式购销药品,将已采购的药品不入本企业仓库,直接从供货单位发送到购货单位,并建立专门的采购记录,保证有效的质量跟踪和追溯。Р第七十条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Р9、***年起采购流程相关记录及票据完善Р采购部Р财务部Р10、修改供货企业供货品种的年度评审(改为一家供货企业对应一个评审,一年中分期进行,结果归入质量档案)Р质量管理部Р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Р(二)收货与验收(附录:药品收货与验收)信息部主负责、质管部把关、仓储物流部执行Р工作内容Р计划完成时间Р责任部门Р工作标准(新版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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