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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报后要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Р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要在接报后一个半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Р发生一般性群体性事件(Ⅳ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报后要在接报后两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Р3、通报Р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有关部门反映的群体性事件信息后,要立即通报事件发生地的相关单位。Р(2)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接报后立即(最迟不超过一小时)向同级公安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或企业协会等相关组织通报有关情况。Р(3)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接报后立即(最迟不超过二小时)向同级公安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企业协会等相关组织通报有关情况。Р (4)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和一般群体性事件(Ⅳ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接报后(最迟不超过二小时)向同级公安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或企业协会等相关组织通报有关情况。Р4、处置措施Р(1)稳定情绪,控制事态:要关注到现场参与事件群众的身体状况,照顾好老、病、残、孕人员,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接访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灵活工作方法,注意语言态度,做到不温不火,通过说服教育,团结大多数群众,孤立极少数闹事者,控制事态发展。Р(2)研究措施,提出意见: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同志通过与群众代表谈话,在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充分掌握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的基础上,与企业主管部门、公安、工会或企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积极配合,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必须到现场调查处理的,由负责具体处置工作的领导带队或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带队赴现场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上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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