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Р(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公安、武警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Р(3)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Р(4)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Р(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Р(6)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Р(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Р3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分级标准Р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序、形成规模、行为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划分为三个等级;Р3.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Р(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Р(2)冲击、围攻县直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机关的事件。Р(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Р(4)阻断道路繁忙干线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以上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Р(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Р(6)学校内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到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Р(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Р(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Р(9)出现全国范围或跨省(区、市),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Р(10)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Р3.2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