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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00 |  大小:241KB

文档介绍
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Р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Р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Р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Р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Р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Р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Р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Р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赔偿)一般分三个部分:一是土地补偿;二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三是安置补偿不存在房子和土地是不是一样的问题,土地和房子是补偿的两个部分,对农民的补偿主要是安置补偿,按征用的面积计算,房子和果树都属于地上附着物或青苗,是补偿的另一部分,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土地补偿是对村集体的Р 至于补偿标准参照《山东省实施办法》执行:Р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Р (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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