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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项目管理试题[含答案]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与中标人的谈判,不能对原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的改变,如本例中要求中标人降低价格是不对的。更不能以此为理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签定工程承包合同。Р4.(1)A单位的标书为废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Р(2)对B单位的报价评标时不调整,因其没有采用书面形式;Р(3)C单位的标书为废标;Р(4)对D单位不作处理。Р2.[背景] 某工程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了工程承包合同,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为8个月,开工日期为6月1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Р(1)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机械不能按时进场,承包人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到6月10日开工的要求,工程师表示同意。Р(2)对一项已经检查验收的隐蔽工程项目,工程师怀疑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要求承包人进行剥离开孔再次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由于承包人对该项工作的返工,使工期延长5天,承包人为返工增加了5万元的费用投入。Р(3)8月10日到14日,下了一场5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使这5天内工程处于停工状态,承包人的一台施工机械因暴雨损坏,修理花费了3万元,工人窝工损失1万元。Р(4)在一个关键工作上,本应该于9月1日交给承包人的图纸直到9月10日才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这10天内处于停工待图状态。工人窝工损失2万元,机械台班闲置损失4万元。Р[问题] Р1.分别说明以上(2)~(4)项事件发生后,承包人获得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各为多少。Р2.确定合同竣工日期及承包人可以得到的费用补偿额。Р[答案]Р1.(2)这属于隐蔽工程重新检验不合格的问题,故不能给予承包人工期和费用索赔。Р(3)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可以给予承包人的工期顺延的补偿,即工期延长5天,但承包人自己自身的损失不补偿。Р(4)属于非承包人原因,给予承包人工期延长10天,费用补偿6万元。Р2.合同竣工日期为次年2月20日,即从开日6月10日起算,再加索赔工期10天,费用补偿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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