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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住房和城建设委员会文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及维护单位应当是具有专业资质的合法企业,并由其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负责。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在安装完工后申报监督检验。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实施主体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Р5.电梯增设项目工程完工后,实施主体持电梯增设项目确认书将改造后图纸报原规划许可存档的市或区城建档案馆备案。Р6.电梯投入使用后,应接受区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定期检查,以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Р(五)财政补贴Р实施主体在电梯增设项目完工后,持质量监督部门发放的《电梯使用合格标志》和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到区重大办提出财政补贴申请。经区重大办审核后,及时给予补贴。Р财政补贴不属于财政投资,不形成政府固定资产。按照“谁投资,谁受益Р”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增设电梯的投资方依法享有增设电梯的相关权益,并承担电梯投入使用后的管理责任。Р增设爬楼代步器的实施参照此流程执行。Р六、工作要求Р(一)老旧楼房增设电梯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群众需求和利益协调难,资金缺口大,专业管线改移协调难,居民付费买服务的意识尚需培养。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各街道要负责本辖区内老旧楼房电梯增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Р(二)按照市里“再扩大一批”的要求,广泛宣传,做好群众工作,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支持理解此项工作,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Р(三)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各有关单位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将好的做法、经验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以供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Р(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研提利民措施,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各街道要充分发挥属地统筹协调作用,保障居民的利益。Р以上实施意见,将严格依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执行,如若遇到市级相关政策调整,以市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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