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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适用房购买现状调研及思考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府,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Р 3.强化公积金制度,让优惠政策覆盖购房者。首先,强化公积金的强制储蓄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5%”目前来看,这个比例偏低。其次,提高公积金的互助性。应尽快加强公积金的互助性,放宽对中低收入居民的贷款条件,不仅能给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提供支持,也有利于提高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为政府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更多的资金。Р 4.建立专门的住房金融机构,完善住房金融体系。我国目前除公积金外,尚未有其他直接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发放的低息或无息的政策性住房贷款,也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专业性的住房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体系发展的滞后,制约了中低收入者购房的能力,因此应建立专门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Р 5.住房选址等应充分考虑到购买户的切身利益开发商建设经适房小区时应考虑到小区的环境、位置、配套设施等具体问题,尽可能的给购买户带来必需的方便。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监督与管理,出台相应的政策以引导、约束开发商的投资建设,保证经济适用房的质量。Р 6.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减少寻租腐败。经济适用房的寻租行为并不是简单地将一部分利润从房地产商处以及部分购房者手中转移到相关政府官员的私囊中。要降低危害和影响只能设法缩小寻租空间,减少寻租腐败。房屋建成后完全可以根据该标准和地方政府获得的贫困资料来分配。由地方政府来分配,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政策和帮助力度,而且一旦出现分配不公或虚假隐瞒现象,政府据此可以直接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减少了责任相互推诿、无人承担的现象。Р 总之,经济适用房的去留问题并不是这一朝一夕所能决定的,它提出的问题也不是一两个对策所能解决的,我们只能怀着辩证的态度去看待它未来的发展,并在实践中不但摸索着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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