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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劳社发[2008]2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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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承继单位按本通知规定承担应由原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关闭的,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清偿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后,其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统筹地区要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严格控制基金风险,对确有风险的地区,当地政府可适当给予补贴,以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后的相关待遇支付。Р 七、本通知自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起施行。Р 本通知施行前已发生的老工伤人员的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Р 在施行过程中,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通知的具体规定进行调整。Р 附件:1.绵阳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Р 认表Р 2.绵阳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名册Р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Р主题词: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老工伤统筹通知Р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Р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市Р 审计局,市社保中心。Р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0日印发Р附件1Р绵阳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Р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Р单位名称:Р职工Р姓名Р性别Р年龄Р工种Р社会保险编码Р本人身份证号码Р主要伤害部位Р伤残等级(或死亡)Р事故发生时间及简要情况:Р 个人意见:Р 签名:Р 年  月  日Р用人单位意见:Р (盖章)Р 年  月  日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Р (盖章)Р 年  月  日Р备注: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写四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各一份;Р 2、个人、用人单位意见栏内容为:是否同意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Р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Р附件2Р绵阳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Р基金统筹管理名册Р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Р序号Р职工姓名Р性别Р年龄Р工伤时间Р主要伤害部位Р伤残等级(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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