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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56KB

文档介绍
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Р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Р5.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Р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Р7. 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Р8.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Р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Р10.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Р11.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Р12.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Р13.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Р14.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Р15.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Р16.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Р17.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Р18.劳模家庭须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Р19.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Р20.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Р(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正反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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