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Р 申请表编号( ) 号Р申请人Р性别Р身份证号Р工作单位Р联系电话Р户籍地址Р产权人Р同住Р家庭Р成员Р情况Р姓名Р与申请人Р关系Р身份证号Р工作单位Р月收入Р1人户□ 2人户□ 3人及以上户□Р实际Р居住地Р地址Р建筑面积Р人均住房面积Р产权人Р与申请人关系Р房屋类型Р□自有产权房屋□借住房屋□租赁房屋□其它Р家庭月收入Р是否属于低保家庭是□否□Р是否属于低收入家庭是□否□Р是否属于特殊优抚对象是□否□Р家庭人均月收入Р家庭属于:□孤寡□孤儿□重病□优抚对象□低保□其它特殊对象Р申请人承诺Р本人承诺:上述所申报的材料真实无误,并严格遵守《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规定》的有关规定。如有不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的情况,自愿退还已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足以前的租金,五年内不再申请。Р 承诺人:Р年月日Р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Р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Р 单位公章Р 年月日Р配偶工作单位证明Р 单位公章Р 年月日Р家庭其他成员工作单位证明Р 单位公章Р 年月日Р 审查情况Р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Р县(区)民政部门审查意见Р县(区)保障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Р单位公章Р 年月日Р 单位公章Р 年月日Р单位公章Р 年月日Р市民政部门审查意见Р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Р其它需要补充说明记载Р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市、区、街各留存一份;Р2、审核时查验应提交的资料并留存复印件;Р3、申请表编号由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填写;Р4、申请人和配偶及家庭其他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签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