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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对责任镇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接到报告后核实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的,对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长期未依法拆除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对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组织处理。Р(六)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每年年初,区政府与各镇办、Р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作为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绩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年终统一进行考核讲评,奖优罚劣。凡被连续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Р六、工作要求Р(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必须勤指导、具体抓,坚持深入一线,及时了解辖区及分管区域违法建设情况,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Р(二)加强巡查,严格监管。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掌握辖区违法建设动态,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核实、早查处,彻底杜绝违法建设的产生和蔓延。Р(三)协调配合,部门联动。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在具体工作中,遇到问题多沟通,多协调,相互之间多支持、多帮助,加强协作、紧密配合,严禁推诿扯皮,相互掣肘。Р(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区建设局和旧改办要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违法建设多发易发区域作为重点,加强对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领导交办、媒体曝光和Р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要督促相关镇办、部门限期查处,并及时上报查办结果,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Р主题词:城乡建设管理机制通知Р 中共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印发Р打印:宋萌利校对:刘晔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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