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会组织协助党组织管理工会干部。工会领导干部的产生必须经过民主选举,履行民主程序。Р(二)工会协助党组织管理干部的范围和任务Р工会协助党组织管理的干部主要是所属下一级工会的领导干部。Р各区、县、局、总公司、市直属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的正副主席。Р(三)健全和完善选配工会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序Р各级工会正副主席,在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确需调动时,应事先征求本级工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同时提出接替人选。Р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京发(2008)23号)Р(七)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Р 20.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民主、职工群众信赖的要求,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党委推荐选配工会主席要事先征求上级工会意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区县总工会,其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并进入区县党委会,同时配备正处级常务副主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其主席按同级党委副职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常委会,副主席按中层正职配备。Р十一、《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0]33号)Р(六)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Р14.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党委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民主、教职工信赖的要求,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党委推荐选配工会主席要事先征求上级工会意见。高等院校工会,其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并进入党委常委会,常务副主席按中层正职配备。区(县)教育工会,其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并进入区(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同时配备正科级常务副主席。要完善工会干部的培养管理制度,提高工会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使工会成为培养和输送干部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