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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垄断法中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综合的分析和认定。Р 韩国的整体结构,同日本推定方式具有一致性,设定10亿韩元的销售额门槛,并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实施一次性过滤,再对剩余企业所体现的综合认定因素以及市场份额推定门槛进行合理的認知。Р 我国对于企业支配地位的认定方式有很多种,有市场份额推定门槛、推定抗辩、综合认定、反向推定等等,这些方案的落实真正对总销售额门槛的诸多因素进行了涵盖。Р 如果从总体结构层面进行分析,可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过程中,要参照某种反垄断法之中的内容和要素,对当前的条文结构进行分析,结合逻辑关系模式的要求,落实合理的认定方案。Р 从现有的条文结构中,可以作出两种解读方案,其一,要对综合性的认定因素以及诸多法律条文中的内容进行概述,确定它的推定模式和顺序,进而促使整体性的市场支配方案呈现出流线型的特征。其二,则是要对综合性的认定因素和条款予以分析和简述,将其理解为一个个平行的顺序,这样可以促使整体性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模式体现出双层结构的特征。Р 在当前法律条文基础之上,我国若想制定一套系统化的市场支配推定方案,就应当参照反垄断法中的内容,实现双层结构的推定模式,首先,应经由市场份额的推定门槛,通过这一措施进行过滤,而后对市场份额实施反向推定,再进行推定的抗辩,最后则是要构建支配地位的推定系统,确定最终的认定方案。Р 四、结语Р 综上所述,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呈现着逐年加快的趋势,在市场经济运作中,仍旧会出现诸多的阻碍性问题,其中当属市场垄断问题为主,出现这一问题,将会给市场经济的运作带来极大的制约,法律条文中已经对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明确的定义,经营者要对市场支配地位中的影响因素及其概念进行相应的探究,而后对经营者的市场支配地位情形予以合理的认识,而后相关的执法部门,则要参照我国反垄断法中的要求和内容,促使最终的市场支配推定方案更能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运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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