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关系是相对应的,经济上的垄断与法律上的反垄断法是对应的。正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垄断具有使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导致生产效率低下,损害消费者利益,扩大贫富差距,滋生腐败等一系列不利影响,而这些不利影响又无法通过市场自行调整,具有国家出台法律来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经济法中各个方面的不足,这样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结合,使得反垄断法具有平衡、协调和结合的特点。顺理成章地,反垄断法在经济法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Р反垄断法也有其自身的实质。反垄断法在反对国内垄断上所具有的促进竞争秩序框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有助于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避免行政垄断的作用,于在反对国际垄断上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的作用,奠定了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小到市场上的经营者,抑或是市场上经营者和行政部门,抑或是大到国际间的跨国企业,反垄断法都对其有着一定的规范作用,从而促进市场的有效和完善Р反垄断法作为我国经济法的几大支柱之一,是市场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保障我国市场经济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武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Р参考文献Р[1]于洋.《反垄断法》特征及意义探究.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1(11)Р[2]刘水林.《反垄断法的关联基础和解释方法》.法律出版社,2011.04Р[3]王晓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详解.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Р[4]叶红.王砚峰.《反垄断法的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经济走势跟踪,2007.09Р[5]黄欣,周昀.行政垄断与反垄断立法研究.中国法学,2001.06Р[6]黄锐.《反垄断法》对电信行业的影响及相关建议.法制与经济.2009.02Р[7]鲁运超.从汇源并购案看我国反垄断法的作用.法制与社会,2010.02Р[8]张杉杉.论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法制博览.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