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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保全人员管理办法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信贷类考核指标业绩挂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保人员的不良贷款清收任务、不良信贷资产管理、所驻单位综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Р(一)业绩考核(80分)。Р得分=所驻单位信贷类考核指标业绩考核得分÷当季信贷类考核指标分值×80分Р(二)所驻单位综合完成(20分)。Р得分=所驻单位考核指标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当季考核指标分值×20分Р(三)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资产保全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每完成一项任务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Р第十一条联社资产保全部考核除与本部门任务外与挂钩社Р考核任务完成的综合比例挂钩。Р(一)业绩考核(70分)Р得分=已起诉存量贷款考核指标完成量÷考核任务量×70分Р(二)综合完成考核(不含加分)(30分)Р得分=挂钩社考核指标业绩考核得分÷当季考核指标分值×30分Р(三)完成本部考核任务加30分,挂钩社全部完成加15分,未全部完成按比例加分。Р第十二条资保人员的绩效计发。Р资保人员的绩效工资按业绩考核及岗位履职考核综合计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资保人员当季考核得分50分(含)以下的,按绩效工资系数0.8进行计发;50—60分(含)的,按绩效工资系数0.9进行计发;60—70分(含)的,按绩效工资系数1.0进行计发;70—80分(含)的,按绩效工资系数1.1进行计发;80—90分(含)的,按绩效工资系数1.2进行计发;90—100分(含)的,按绩效工资系数1.3进行计发;100-120(含)分的,按绩效工资系数1.4计发;120分以上的,按绩效工资系数1.5计发。Р第十三条培训教育。资产保全部负责组织资保人员资产保全业务相关信息的交流,对资保人员定期开展以资产保全业务为专题的培训和考试,强化资产保全人员的再教育。Р第五章附则Р第十四条本办法由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修订,如考核指标变动或其他未尽事宜由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Р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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