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3.5~4.5)%取平值为0.04; Р 〔1/(1+i) + 1/(1+i)² + ………+1/(1+i)ª〕=11.435)Р 即 P=(400~8000)×0.4×11.435=(1829.6~16296)万元;Р 2)年产2万立方米荒料时,计算方法同上Р P=2×(400~8000)×0.4×8.445=(2702.4~27024)万元Р说明: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Р采矿权权益系数和折现率等对采矿权价款的影响都不大。荒料的销售价格和矿山的生产规模影是和采矿权价款成正比例的,影响也最大;Р同样销售价格时(400元/立方米),生产规模为1万立方米时,32年的采矿权价款为1829.2万元;生产规模为2万立方米时,16年的采矿权价款为2702.4万元。即生产规模扩大时,不仅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减少一半,采矿权价款也增加了(2702.4-1829.6)=872.8万元。所以,如果没有特殊要求,矿山初步设计时,应力求避免将生产规模设计的过大。其次,当地质、采矿、市场容量以及其它影响矿山正常生产的因素未明时,更不易将矿山规模设计的过大;Р对于一般的矿山,比如金属非金属和煤矿等,矿山的设计规模和资源储量都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即上面说的行业规范中都有规定,但又不是很死很硬性的如《安全规程》等,饰面石材矿山也一样;因为饰面石材矿山的设计生产规模大至和该矿山的可采资源储量成正比,而可采资源储量等于资源量和荒料率的乘积,这也就是说,采矿权价款和荒料率的大小成正比;未经开采实践证实,只靠钻探或局部露头或参考附近其它矿山统计出的荒料率,其可信度或真实性是十分低下的!Р结论:综合以上三点,也为稳妥起见,降低投资风险,应尽最大努力,减少地勘报告中的荒料率,降低矿山初步设计时的生产规模,同时,从矿山的角度上考虑,还应使矿产品的销售价格降至最低价。Р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张庆晨Р2013-0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