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谋取私利的Р6.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酒驾,被有关部门处罚的;Р7.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Р8.在履行公职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Р9.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被问责的;Р10.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或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且败诉的;Р1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够好,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以上的;Р12.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职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的;Р13.工作责任心不够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Р1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Р15.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Р16.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Р17.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Р18.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Р19.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一般、差票数合计达30%以上,或服务对象评议不满意度在25%以上的;Р20.应参加离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的;Р21.在“作风建设五大行动”或“双评议活动”中受到市里通报批评的;Р22.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仍没有改正的;Р23.办(局)认为应该确定为三档的其他情形。Р(三)关于特殊情况处理Р1.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新考录、转业安置的人员及因公学习、公派出国等原因离岗超过6个月的,其年度目标考核奖金正常情况下按二档标准执行,出现本方案第七点第(二)项所列23种情况的,按三档标准执行。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新考录、转业安置的人员奖金数额根据其实际在岗月数按比例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