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Р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Р投标文件Р投标文件的构成Р投标文件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装订成册。Р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Р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Р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Р投标文件的编写Р★投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Р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Р★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Р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Р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Р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Р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