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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供货)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的安装调试工作后,由甲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运行状况等进行检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Р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尽快到场(不得超过24小时),当日内提供服务。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Р4、货物按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和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除外。Р四、违约责任:Р1、乙方未能按时保质供货,甲方有权拒付货款,采购中心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的损失。Р2、如保修期内货物因质量问题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Р 3、货物的质量、规格在质保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Р 4、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对售后服务、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约事实,将对乙方处以相应处罚。Р五、争议的解决:Р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均由十堰市技术监督局进行最终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Р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向十堰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Р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另一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报市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Р甲方: 乙方: Р代理人: 代理人: Р地址: 开户行: Р电话: 帐号: Р 地址: Р 电话: 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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